甘肅省檢察機關依法對甘肅省機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戢一鳴作出逮捕決定。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戢一鳴長期在甘肅省交通投資及機場建設管理領域擔任重要職務。甘肅省機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省屬重點國有企業,承擔著省內機場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與運營管理等關鍵職責。此次檢察機關對其采取逮捕措施,表明其涉嫌的違紀違法問題已進入司法程序。
國家持續深化國有企業反腐敗斗爭,堅持對腐敗問題零容忍。此次對戢一鳴的依法逮捕,是甘肅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對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監督,深化重點領域反腐敗工作的具體體現。這也釋放出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密切配合,堅決查處靠企吃企、以權謀私等行為,保障國有資產安全,推動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的明確信號。
目前,案件的具體細節尚未對外公布。依據法律規定,檢察機關決定逮捕,通常意味著已初步掌握其涉嫌犯罪的事實證據,且符合逮捕的法定條件。后續,司法機關將依法展開偵查、審查起訴等工作,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
此案也再次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敲響了警鐘,必須時刻嚴守黨紀國法,廉潔用權,恪盡職守。國有企業應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對投資、融資、工程建設等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監管,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問題的發生,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